人大留学欧洲预科班教学管理规定
课程设置及语言成绩要求
一、国内学习阶段课程设置及语言成绩要求
(一).国内学习阶段主要以语言基础课程为主,强化语言能力水平,同时开设部分相关辅导课程;
(二).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均需进行考核,包括 ①平时测验 ②月度考核 ③季度考核 ④语言水平考试;
(三).国内语言学习阶段的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出国留学目的国大学当年录取的标准及要求;
(四).学生在国内学习结束,其学习成绩需达到递交留学签证申请时目的国使馆的签证要求及所申请大学的入学要求,方可获得签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
二、国外预科阶段课程设置及语言成绩要求
学生在国外预科学习阶段,需完成国外预科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包括语言课程、其他专业基础课程等。学生在国外预科学习结束,语言成绩达到B2标准,并通过国外大学的入学考试或面试,方可进入专业就读。
教学管理及课程考核办法
一、课堂考勤
1、考勤分为迟到、早退、缺课和出勤四种情况;
2、上课后晚到10分钟以内记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内离开课堂记为早退;
3、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三次记为一次缺课;
4、学生缺课累计达到3次,下发《旷课预警通知单》,学生缺课累计达到5次及以上,则取消该生学籍并予以开除。
二、考核方式
根据课程的性质,考试采用笔试、口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成绩评定
1、国内预科阶段的成绩,包括平时测验成绩、月度测试成绩、季度测试成绩和官方语言考试成绩。官方语言成绩评定参照使馆规定的官方语言考试标准,依次为A1、A2、B1、B2、C1、C2。
(1).平时测验成绩由授课教师进行评定;
(2).月度测试由中心统一组织,由教务部进行最终评定;
(3).国内预科课程结束前,组织学生参加使馆的官方语言考试,A2标准为*成绩合格标准*(注:意大利留学“国际生计划”的学生语言成绩必须达到B1或B2标准)。
(4).成绩合格标准*可能出现的调整:是否符合出国所需成绩要求以学生递交留学签证申请时的目的国使馆签证规定及所申请大学的要求为准。
该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手机、电子词典等物品(有特殊规定的考试除外),已携带者将以上物品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允许携带笔记参加的考试,所带笔记只限自查,不得互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认真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整洁。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七、考试进行中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吸烟、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换卷、传递纸条等,以上行为均视为作弊或协同作弊。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即没收考卷,令其退出考场,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八、对作弊和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扰乱考场秩序、干扰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者,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九、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十、考试结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背面向上放在桌子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凡超过规定交卷时间五分钟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收卷,该此考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十二、考生如有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书资教育培训中心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